從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了解到,該局近日在對內蒙古液化石油氣、汽油、柴油3類產品開展的風險監測中發現,液化石油氣產品摻二甲醚現象嚴重。
據了解,針對液化石油氣中摻二甲醚情況,該局抽查了73家企業的74個批次產品,企業及批次合格率僅分別為58.9%和59.5%。個別樣品中,二甲醚含量達到59.3%。8月8日,自治區石油化工監督檢驗研究院高級工程師傅德慧在采訪中對記者說,不合格批次和摻混比例之高,充分說明我區液化石油氣產品中摻二甲醚現象十分嚴重,盡管二甲醚含量已有所降低,但仍給廣大液化石油氣瓶使用者以及中小型充裝站帶來安全隱患。
液化石油氣中摻入二甲醚到底有多大危害?據傅德慧介紹,由于二甲醚批發價格明顯低于液化石油氣,為牟取更多利潤,一些不法液化石油氣經營戶將二甲醚摻入瓶裝液化石油氣中銷售。二甲醚作為一種新型燃料,并非不能用,但需要使用特殊的鋼瓶和灶具。二甲醚與液化石油氣的混合氣體會產生有毒廢棄物,過度吸入會使人頭昏、惡心、胸悶。傅德慧說,二甲醚在常溫、常壓下為無色、無臭氣體,有輕微醚香味,在壓力下為液體,性能與液化石油氣相似,但爆炸極限范圍更大。二甲醚對密封橡膠墊具有溶脹作用,可導致氣瓶和灶具漏氣,產生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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