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山西省科技廳獲悉,今后,我省高校等單位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等科技資源將開放共享。
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等科技資源,包括主要分布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的各類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析測試中心等研究實驗基地的大型科學裝置、科學儀器中心和單臺套價值在20萬元及以上的科學儀器設備等。今后,這些科技資源將面向社會開放共享,由其他單位和個人用于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等科技創新創業活動。
山西省科技廳會同有關部門建立評價制度,引入第三方專業評估機制,對管理單位科技資源開放共享運行情況等進行評價。對評估結果為優、良類開放效果好、用戶評價高的管理單位,給予后補助專項資金支持;對評估結果為較差,或不按規定如實上報數據、不按規定公開開放與利用信息、開放效果差、使用效率低的管理單位,省科技廳會同有關部門在網上予以通報,限期進行整改,并采取停止管理單位新購儀器設備、在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項目時不準購置儀器設備等方式予以約束。
標簽: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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