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的政策支持
根據國家發改委於2007年頒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中國政府訂下目標,於2020年前為生物質發電配置30.0吉瓦的累計發電裝機容量。為鼓勵生物質發電行業發展,國家發改委於2010年7月發出《關於完善農林生物質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統一所有生物質發電項目的適用標桿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人民幣0.75元。有關價格大幅高於傳統煤電介乎每千瓦時人民幣0.30元至每千瓦時人民幣0.50元的上網電價。此外,地方政府已采納具體政策以扶持生物質行業的發展,例如為生物質供應提供補貼及降低生物質設施的項目融資貸款利息。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預期於2017年推出的中國碳排放市場的日後發展或會為生物質行業提供額外收入來源。預期有利的監管環境日後將會持續,以支持生物質發電行業實現設計裝機容量目標。
空氣污染管制及減少排放溫室氣體的需求
空氣污染已成為中國重大的公共衛生問題,并已引起全國密切關注。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人口密度高及面臨嚴重污染的地區(包括華東省份如江蘇省、山東省及安徽省)對污染控制的公眾意識及需求尤為強烈。與中國農村普遍露天燃燒生物質原材料導致空氣質量降低的做法相比,由於受控地燃燒生物質相較化石燃料而言只會產生及排放微量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故此發電及供熱方法屬低排放能源來源。預期生物質發電將會在中國進行空氣污染控制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此外,中國政府於2009年12月簽訂其對哥本哈根協議的承諾,并承諾中國將降低其於2005年的碳強度(或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水平40至 45%,并於2020年前提升非化石燃料占主要使用能源的份額至15%。於2015年12月,全部195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國采納有關管控溫室氣體排放措施的巴黎協議。作為該協議的主要貢獻國中國遞交了一份《國家自主決定的貢獻》,承諾到2030年左右減少二氧化碳排改的峰值,從2005年的峰值每單位GDP減少二氧化碳排放60%–65%,并且保證到2030年左右非化石燃料將占到超過主要能源消費的20%。此外,生物質資源於生長周期會吸收二氧化碳,而其處置方法亦只有焚燒或用作堆肥兩個途徑。倘由生物質能發電廠產生的能源能夠彌補煤、石油或天然氣發電設施運作所需的能源,則能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
大量未經充分利用的生物質資源
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2010年中國的可用生物質資源為2.398億噸秸稈及1.548億噸農林殘余物。於現時的科技下,國家能源局估計中國每年可用的生物質能相等於4.60億噸煤,而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該數字占2015年中國能源消耗量超過10%。然而,現時有關資源的低利用率顯示生物質發電行業具有龐大的增長潛力。
鋪設農村電網及發展農村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中國的電網公司近年持續增加投資鋪設農村電網,此舉可能促進一般設於該等地區的生物質能發電廠的興建。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中國兩大電網公司中國國家電網公司及中國南方電網已於2010年及2015年期間合共投資超過人民幣4,800億元用於農村電網建設及改造。此外,建立生物質發電設施可提高農村生活水平、促進工業化及創造就業機會。生物質能發電廠亦透過付款購入農業及農林殘余物,可為農民提供額外收入來源。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資料,監於該等好處,預期致力改善農民收入的地方政府將繼續支持興建更多生物質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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