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提出要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在石化行業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技術改造。
什么是LDAR?
LDAR技術即泄漏檢測與修復,是通過對煉化裝置潛在泄漏點進行檢測,及時發現存在泄漏現象的組件,并進行修復或替換,進而實現降低泄漏排放。隨著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力度的不斷加大,各種圍繞VOCs污染控制的政策文件也紛紛出臺,其中明確提出需要實施LDAR工作的主要政策文件包括:
2012年10月,國家環保部、發改委和財政部聯合印發了《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環發[2012]130號),要求石化企業應全面推行LDAR技術,加強石化生產、輸送和儲存過程揮發性有機物泄漏的監測和監管,對泄漏率超過標準的要進行設備改造。該規劃首次將推行LDAR技術寫入國家文件。
2013年5月,環保部下發《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公告2013年第31號),其中規定:對泵、壓縮機、閥門、法蘭等易發生泄漏的設備與管線組件,制定LDAR計劃。9月,國務院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3]37號),明確要求: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在石化行業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改造。
2014年12月,環保部發布《石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方案》(環發[2014]177號),進一步明確到2015年底,石化行業全面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使VOCs無組織排放得到基本控制。
2015年底前珠三角地區石油煉制與化工企業完成有機廢氣綜合治理;2017年底前所有石油煉制企業、有機化工和醫藥化工等重點企業全面應用LDAR技術,強化石油煉制有機廢氣綜合治理,工藝排氣、儲罐、廢氣燃燒塔(火炬)、廢水處理等生產工藝單元應安裝廢氣治理裝置。
LDAR在國內外的應用
目前國內上海、北京、天津、廣東、江蘇、浙江、江西等眾多省市的石化企業均已開展了LDAR工作。通過目前的統計數據來看,不同石化企業的泄漏率約在0.06%~7.25%之間,平均泄漏率為1.46%。由于不同地區的LDAR標準規范對泄漏值的定義不同,因此各企業之間泄漏率數據的可比性不強。
“十三五”期間,隨著國家對VOCs污染控制力度的進一步加強,LDAR工作的開展必定會更加深入。我國LDAR技術的應用將會同西方發達國家一樣,呈現全面化、法制化、標準化和專業化的發展趨勢。同時,隨著網絡及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LDAR技術也會越來越智能化和簡便化。
西方發達國家已經把LDAR作為一項強制性措施在石化等重點行業推廣執行,我國石化行業的生產能力位居世界前列,但在設備泄漏等無組織排放的控制和管理方面跟發達國家還存在較大差距。
四大措施推動LDAR發展
盡管我國近期也已經從國家層面將LDAR作為工業源VOCs減排的一個重要手段,并先后出臺了多個標準和規范對LDAR的實施進行指導和約束,然而在具體應用過程中,還存在諸多現實問題和困難亟待解決和改善,其中最為普遍的問題之一就是LDAR執行過程的合規性問題。很多企業在實施LDAR的過程中并沒有嚴格按照標準和規范規定的操作方法和檢測頻率執行,致使測得的數據可信度不夠。
此外由于LDAR在我國才開始推廣,LDAR執行情況的審核制度還沒有建立,對于有些企業流于形式的LDAR實施現狀,目前也很難得到解決。因此想要讓LDAR技術發揮最大作用,仍離不開一些宏觀調控的措施:持續完善相關標準規范配套;建立并規范第三方參與機制;實施檢測結果的信息化管理;建立LDAR審查審計制度。
以作為天津市首家試點LDAR技術單位為例,天津石化從2014年起已完成兩輪檢測和修復工作,對包括1000萬噸/年常減壓在內的36套煉油、化工、乙烯裝置LDAR檢測,共建立VOCs范圍內密封點檔案347269點,泄漏點率0.79%,修復率73.9%。LDAR檢測可以彌補傳統檢測的不足,更精細、精準的完成泄露檢測。假以時日,通過LDAR技術的普及,各省市單位都能感受到新技術帶來的便利和安全性,進行漏點修復和原因分析,從根本上堵住安全隱患和效益流失點,為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消除瓶頸。
標簽: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