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加強土壤環境保護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而在土壤治理過程中,儀器儀表發揮著巨大的作用,環境監測儀表和土壤監測儀就對土壤污染防治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說,土壤治理市場的開啟需要先進的土壤監測設備做支撐。
業內人士表示,2017年,中央財政針對土壤修復的專項資金為112億,其增幅高于對大氣和水的治理。誠然,政府扶持性政策頻出,在此機遇下,土壤修復作為一個新興的市場,無疑給行業內企業帶來極大利好。
儀器設備作為監測工作的有力支撐,對檢測工作的精確性、高效性、及時性、普遍性提供了科學依據。除戰略層次對土壤治理的宏觀鼓勵,立足應用問題,解決應用難題十分迫切。
為落實國務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鼓勵土壤污染防治技術裝備研發和推廣應用,科技部攜手多部門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先進技術裝備目錄》編制工作。11月27日,科技部公示《土壤污染防治先進技術裝備目錄》(征求意見稿)。并向全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日。
據公告顯示,《土壤污染防治先進技術裝備目錄》涉及異位間接熱脫附技術裝備、異位直接熱脫附技術裝備、利用生物質燃燒灰制備土壤重金屬鈍化/穩定化制劑技術、土壤與修復藥劑自動混合一體化設備、污染土壤及地下水高壓旋噴注入裝備以及土壤As(形態)、Sb、Hg液相-原子熒光(LC-AFS)分析儀等16項相關儀器設備及技術。
事實上,自2017年以來,在土壤治理領域,從法制、標準、規劃完善著手,國家政府部門投入了巨大的精力與資金。1月,我國首次發布《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辦法提出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應實行終身責任制;6月,我國第一部土壤污染防治領域的專門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以法律明文的方式對土壤污染行為進行了規范;7月,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編制并印發了《2017年國家網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要求》;8月,環保部首發涉微波消解和GCMS四項土壤檢測新標準;9月,環保部新發布四項土壤污染評估、監測的環保標準。這些有力措施均有助于推進我國土壤土壤防治、治理工作進展。
在日前工信部《關于加快推進環保裝備制造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中也明確提出,到2020年,中國將培育十家百億元規模的環保裝備制造業龍頭企業,爭取到2020年行業產值達到1萬億元。在這一目標指導下,大氣、水、土壤等領域污染防治裝備制造將迎來重大發展契機。其中土壤污染修復裝備領域,包括開展農田土壤污染、工業用地污染、礦區土壤污染等治理和修復示范。
從長遠來看,伴隨著“土十條”、“土壤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規的出臺,這不斷加快著我國土壤修復立法體系的構建。有業內人士樂觀預計,未來10年,圍繞土壤保護的頂層設計將會形成。土壤修復的市場空間也將高達4.6萬億元。從需求側角度來看,土壤修復市場在“十三五”將迎來發展高峰期,市場需求旺盛。我們也期待在國家政策持續明朗的大背景下,土壤監測事業可以健康、高效、有序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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