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能力,2018年9月至11月,江蘇省應急管理廳組織有關行業協會,對部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運行質量進行審計。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審計基本情況
此次共審計20家企業,涉及精細化工、鹽化工、工業氣體、農(醫)藥中間體及化工新材料等企業。審計采用現場核查、資料審查等方法,依據《江蘇省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對各企業安全標準化11個A級要素55個B級要素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共發現不符合項495條,標準化審計平均得分87.29分。
總體上,多數企業能按照安全標準化體系運行并持續改進,企業的安全生產意識、風險管控能力有所提高,安全管理基礎進一步夯實。但仍有部分企業未嚴格按照二級標準化體系運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及相關制度僅停留在紙面,沒有真正落實。標準化創建與運行分離,達標后放松安全生產管理;企業的隱患排查、特殊作業、重大危險源管理等關鍵工作未落到實處;未能真正形成持續改進、不斷提高的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安全生產管理能力與二級標準化水平不相匹配。
二、標準化運行存在的主要問題
1.法律法規識別不及時,安全管理體系不健全。部分企業未開展法律法規符合性評價,未及時獲取、識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政府文件。部分企業學習適用法律法規、標準不深入,未能將法規標準的條款轉化為企業安全管理的要求。部分企業安全責任狀無安全指標要求,考核記錄中無部門安全目標指標。部分企業安委會會議未形成紀要,未對領導干部帶班情況記錄考核;個別企業不同崗位員工簽訂的安全責任狀內容完全相同,沒有體現崗位安全特點。
2.風險管理不全面,控制措施缺乏針對性。部分企業無全員參加風險評價的記錄,有的員工不清楚本崗位的危險有害因素及緊急情況下應采取的控制措施。部分企業風險辨識不全面,未開展非常規活動、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所有進入作業場所人員的活動等風險分析。個別企業無各級管理人員參與風險評價工作的記錄,風險控制措施缺乏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可靠性。
3.規章制度修訂不及時,變更管理不嚴格。部分企業未按時修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變更管理制度中無分級管理、無變更審批權限和責任人,個別企業變更審批權限中無總經理的職責。部分企業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無評審記錄,個別企業操作規程無編制、審核、批準人的簽字。
4.培訓教育不全面,培訓記錄不完整。部分企業無培訓需求識別記錄,培訓計劃中未明確相關組織部門、培訓方式等內容。部分企業未制定車間級的年度培訓計劃;員工培訓檔案中沒有入職時間,培訓記錄缺少時間、考核成績等內容。部分企業對承包商作業人員進行入廠安全培訓教育記錄不全。
5.安全設施維護保養不及時,工藝安全不能保障。部分企業安全設施臺賬記錄不齊全,無安全設施維護保養檢查記錄,企業關鍵裝置、重點部位臺賬不齊全,特種設備運行、日常維護保養、檢查記錄內容填寫不規范。部分企業工藝過程風險分析缺少控制失效的影響分析,且無工藝安全培訓記錄。個別企業DCS控制系統、公用工程系統、液氨等物料裝卸系統等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救援預案未根據企業實際進行修訂。
6.承包商管理不到位,動火作業有隱患。部分企業承包商資料不全,缺少對承包商資質的評估;對承包商作業人員及其持證情況審查不嚴,未開展作業人員入廠安全培訓教育,對承包商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記錄不全。個別企業未按規定對重點區域的動火作業實行提檔升級管理,部分企業動火證“動火內容、方式”欄目填寫不清楚,沒有動火作業前風險分析。
7.危化品管理不到位,應急準備不充分。個別企業危險化學品出入庫記錄與實際情況不符合,缺少危險化學品檔案資料,未按規定更新化學品的一書一簽。部分企業應急救援器材、消防設施及器材檢查維護記錄填寫不齊全,無防護救護器材的使用培訓記錄;應急救援預案與企業實際不符,針對性不強。部分企業未編制重點崗位應急處置方案;未制作應急處置周知卡張貼在崗位現場。
8.未有效開展自評,未能持續改進。部分企業安全檢查表沒有檢查標準或依據內容,檢查結果未與年度考核掛鉤,對檢查出的問題未按五落實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并驗證。個別企業未按規定開展年度自評,有的自評問題整改記錄不全,無進一步完善的計劃和措施,未能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持續改進的目的。
三、審計結果運用
根據審計情況,取消南京金升華包裝材料有限公司、泰興市揚子醫藥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等級。責令江陰市涵豐科技有限公司、江蘇長三角精細化工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在3個月內將整改資料報審計單位確認,逾期未報或未通過確認的取消標準化二級企業等級。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狠抓責任落實,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各企業應通過標準化運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從企業法人到每個從業人員、操作崗位上。要開展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梳理,全面查找各崗位責任與標準不符合之處,制定切實可靠的整改計劃,將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2.增強管理能力,建立標準化運行長效機制。各企業應做到用法規抓安全,用制度保安全,用管理促安全。通過績效考核、內部評審等方式,形成有效的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使各生產環節和相關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
3.加強崗位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各企業應根據國家、地方規定和行業、企業需要,制定適宜的安全培訓教育目標和要求,定期開展安全培訓教育,做到崗位達標、專業達標。要選用業務骨干、技術能力較強的員工從事危險化學品操作等關鍵崗位的工作,要定期開展應急演練,讓員工熟練掌握崗位的“應知應會”,確保事故狀態下能及時處置。
4.加強風險分析,提高本質安全水平。各企業應使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險源管理等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常態化。建立預防機制,全面降低事故風險,對危險源做到可防可控,將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要進一步提高安全技術水平和生產力整體水平,規范生產行為,使人、機、物、環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并持續改進、完善和提高。
5.加強文化建設,促進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各企業應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動,引導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態度和安全行為,形成為全體員工所認同、共同遵守、帶有本單位特點的安全價值觀。實現法律和政府監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約束,保障企業安全生產水平持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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