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儀器網 政策標準】印刷工業指從事印刷復制,以及印前處理、制版,印后加工的裝訂、表面整飾及包裝成型等生產活動的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根據我國一定時期內環境需求和經濟水平,在污染防治過程中綜合采用污染預防技術、污染治理技術和環境管理措施,使污染物排放穩定達到國家印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規模應用的技術。
《“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明確規劃將印刷行業,尤其是包裝印刷行業列為揮發性有機物控制的重點行業,要求印刷行業全面開展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料替代,改進生產工藝,并強調在“十三五”期間,組織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等25項重點工程,其中就包含了推動包裝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等對工業的污染物排放都有嚴格的限制要求。
近日,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改善環境質量,防治環境污染,推動印刷工業污染防治技術進步,生態環境部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發布了《印刷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意見的人士可于2019年8月30日前將書面意見及電子版反饋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
該標準適用范圍涵蓋了國民經濟分類中2311(書、報刊印刷)、2312(本冊印刷)、2319(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行業類別,包括平版、凹版、凸版、孔版印刷工藝類型,涉及大氣、水、固體廢物及噪聲污染防治技術。
根據征求意見稿可知,該標準的主要內容包括標準的適用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行業生產與污染物的產生、污染預防技術、污染治理技術、環境管理措施、污染防治可行技術。
關于印刷工業企業污染物的產生,大氣污染物包括VOCs及顆粒物;水污染物主要產生于制罐工藝的洗罐工序、水性油墨印刷的清洗工具、平版制版的沖版工序、平版印刷的潤版工序等;一般固體廢物主要來自于生產過程產生的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及廢版等;噪音主要來自于生產過程中使用的生產設備和輔助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音。
污染預防技術包括原輔材料替代技術、設備或工藝革新技術;污染治理技術包括大氣污染治理技術、廢水污染治理技術、固體廢物污染治理技術、噪聲污染治理技術;污染防治可行技術包括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污染治理可行技術。具體污染防治可行技術如下表所示:
附件:1.印刷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征求意見稿)
2.《印刷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