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環境空氣 氨、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已經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的批準,并將于2020年6月30日起正式實施。
《環境空氣 氨、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是遼寧省大連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在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法規與標準司的組織下制訂的,其內容包括有適用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方法原理、試劑和材料、儀器和設備、樣品、分析步驟、結果計算與表示、精密度和準確度、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注意事項以及資料性附錄。
為確保標準的科學性、科學性和適用性,起草組引用了HJ 194《環境空氣質量手工監測技術規范》和HJ/T 55《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并規定了用離子色譜法測定環境空氣和固定污染源無組織排放監控點中氨、甲胺、二甲胺和三甲胺的含量。
用離子色譜法測定環境空氣中各元素的方法原理是環境空氣樣品經濾膜過濾,目標化合物被稀硫酸吸收液吸收后,用陽離子色譜柱交換分離,電導檢測器檢測,以保留時間定性,外標法定量。故而實驗中需要的儀器設備有空氣采樣器、離子色譜儀、抑制型色譜柱、非抑制型色譜柱、具塞比色管、多孔玻板吸收管以及一般實驗室常用儀器和設備。
實驗室樣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直接影響著檢驗結果的準確性,因此標準中不僅明確說明了采集的樣品要符合相關法規,還指名樣品在采集后要用硅膠管封閉多孔玻板吸收管的進氣口和出氣口,并直立置于清潔容器內運輸和保存。
為確保實驗結果有質量保證,每批樣品至少應做一個實驗室空白和全程序空白,且其測定結果應低于方法檢出限;每20個樣品或每批次(少于20個樣品/批)須用校準曲線的中間濃度點進行1次標準校核,標準校核的相對誤差應≤10%,否則應查找原因,重新繪制校準曲線;每批樣品應做一個空白加標樣品,加標回收率應在75%-120%之間。此外,實際樣品的酸度會對色譜柱的使用壽命有影響,應選擇容量大耐酸性良好的色譜柱,當樣品濃度較高時,可適當稀釋,以保護色譜柱的壽命。
本標準是首次發布,相信隨著標準的正式實施,我國對于環境空氣的檢測技術和工作效率能更上一層樓,從而更好地保護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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