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興港區消防大隊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擅自施工、無視消防法規的浙江鴻基石化有限公司處罰款人民幣壹拾叁萬元的處罰,并責令其停工,經消防設計審核后才能動工。
為進一步凈化消防執法環境,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自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全面開展以來,嘉興港區消防大隊鐵腕執法,對轄區各類存在火災隱患的單位予以堅決的查處,持續保持監督執法的高壓態勢
8月27日上午,港區監督執法人員在化工園區開展檢查時發現,浙江鴻基石化有限公司24萬噸/年聚丙烯裝置改擴建項目(3個儲罐)未向消防部門申請備案審核,擅自施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二條之規定,一旦發生火災,將產生嚴重后果。
為杜絕源頭隱患,打擊消防違法違規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大隊監督員立即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停止施工,并依法處罰款人民幣13萬元整。同時,要求企業立即辦理消防設計備案手續,并對企業負責人就違法工程存在的先天性火災隱患和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批評教育。
目前,該單位已經如數繳納了罰款,已到大隊咨詢辦理消防設計備案手續的相關問題,同時表示:當初存在僥幸心理,今后一定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馬上停止施工補辦手續,杜絕留下先天性火災隱患。據了解,這是自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專項整治行動以來,嘉興港區消防大隊針對消防安全監督開出的一巨額罰單。(完)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