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尾礦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提高尾礦綜合利用技術水平,充分發揮示范工程典型帶動作用,工信部、國家安監總局日前聯合發出通知,決定組織實施一批尾礦綜合利用示范工程。尾礦綜合利用示范項目主要包括尾礦提取有價組分、尾礦生產高附加值建筑材料、尾礦充填、尾礦無害化農用和生態應用等。申報示范工程的項目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相關要求,總投資原則上應在5000萬元以上(西部地區可適當放寬),項目已正常運行一年以上,符合國家節能環保相關標準要求,項目的工程核心技術應成熟可靠,工藝設計科學合理,并處于國內領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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