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南通市化工產業環保準入指導意見》出臺,南通市第一批化學品生產負面清單與控制對策也同時發布。
《意見》中規定,南通市轄區內化工園區需接受規劃環評,只有通過環評且環保基礎設施完善,化工園區才能引進化工項目。根據《意見》,新建化工項目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額必須在1億元以上,但對于部分所需投資規模不大、能源和生物化工等項目,投資規模限制將會適當放寬。高產出、高附加值、低污染、低消耗的化工項目,將更受青睞。
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環評機構將重視公眾意見,污染影響可能涉及相鄰縣(市、區)域的,需征求相鄰區域政府意見。市級審批或核準的化工項目,必須對公眾參與的調查問卷進行核查,并出具核查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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