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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聯系方式的簡單介紹昌平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聯系方式昌平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聯系方式的詳細信息一、消防系統維護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保持連續正常運行,不得隨意中斷。 (2)每日應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功能,并按表5-10的要求填寫相應的記錄。 (3)每季度應檢查和試驗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下列功能,并按表5-10的要求填寫相應的記錄。 ① 采用專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及確認燈顯示。 ② 試驗火災警報裝置的聲光顯示。 ③ 試驗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報警功能、信號顯示。 ④ 對主電源和備用電源進行1~3次自動切換試驗。 ⑤ 用自動或手動檢查下列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 a. 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泡沫、氣體、干粉等滅火系統的控制設備。 b. 抽驗電動防火門、防火卷簾門,數量不小于總數的25%。 c. 選層試驗消防應急廣播設備,并試驗公共廣播強制轉入火災應急廣播的功能,抽檢數量不小于總數的25%。 d. 火災應急照明與疏散指示標志的控制裝置。 e. 送風機、排煙機和自動擋煙垂壁的控制設備。 ⑥ 檢查消防電梯迫降功能。 ⑦ 應抽取不少于總數25%的消防電話和電話插孔在消防控制室進行對講通話試驗。 (4)每年應檢查和試驗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下列功能,并按表5-10的要求填寫相應的記錄。 ① 應用專用檢測儀器對所安裝的全部探測器和手動報警裝置試驗至少1次。 ② 自動和手動打開排煙閥,關閉電動防火閥和空調系統。 ③ 對全部電動防火門、防火卷簾的試驗至少1次。 ④ 強制切斷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⑤ 對其他有關的消防控制裝置進行功能試驗。 (5)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投入運行2年后,應每隔3年至少全部清洗一遍;通過采樣管采樣的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根據使用環境的不同,需要對采樣管道進行定期吹洗,*長的時間間隔不應超過1年; 探測器的清洗應由有相關資質的機構根據產品生產企業的要求進行。探測器清洗后應做響應閾值及其他必要的功能試驗,合格者方可繼續使用。 不合格探測器嚴禁重新安裝使用,并應將該不合格品返回產品生產企業集中處理,嚴禁將離子感煙火災探測器隨意丟棄。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氣敏元件超過生產企業規定的壽命年限后應及時更換,氣敏元件的更換應由有相關資質的機構根據產品生產企業的要求進行。 (6)不同類型的探測器應有10%但不少于50只的備品。 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應具有管理、檢測、維護規程,并應保證系統處于準工作狀態。維護管理工作。 2、維護管理人員應經過消防專業培訓,應熟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維護規程。 3、每年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 4、消防水泵或內燃機驅動的消防水泵應每月啟動運轉一次。當消防水泵為自動控制啟動時,應每月模擬自動控制的條件啟動運轉一次。 5、電磁閥應每月檢查并應做啟動試驗,動作失常時應及時更換。 6、每個季度應對系統所有的末端試水閥和報警閥旁的放水試驗閥進行一次放水試驗,檢查系統啟動、報警功能以及出水情況是否正常。 7、系統上所有的控制閥門均應采用鉛封或鎖鏈固定在開啟或規定的狀態。每月應對鉛封、鎖鏈進行一次檢查,當有破壞或損壞時應及時修理更換。 8、室外閥門井中,進水管上的控制閥門應每個季度檢查一次,核實其處于全開啟狀態。 9、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發生故障,需停水進行修理前,應向主管值班人員報告,取得維護負責人的同意,并臨場監督,加強防范措施后方能動工。 10、維護管理人員每天應對水源控制閥、報警閥組進行外觀檢查,并應保證系統處于無故障狀態。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應每月檢查一次,并應檢查其消防儲備水位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氣體壓力。 同時,應采取措施保證消防用水不作它用,并應每月對該措施進行檢查,發現故障應及時進行處理。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氣壓給水設備內的水,應根據當地環境、氣候條件不定期更換。 寒冷季節,消防儲水設備的任何部位均不得結冰。每天應檢查設置儲水設備的房間,保持室溫不低于5℃。 每年應對消防儲水設備進行檢查,修補缺損和重新油漆。 鋼板消防水箱和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玻璃水位計兩端的角閥在不進行水位觀察時應關閉。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應每月檢查一次,并應保證接口完好、無滲漏、悶蓋齊全。 每月應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 每月應對噴頭進行一次外觀及備用數量檢查,發現有不正常的噴頭應及時更換;當噴頭上有異物時應及時清除。更換或安裝噴頭均應使用專用扳手。 建筑物、構筑物的使用性質或儲存物安放位置、堆存高度的改變,影響到系統功能而需要進行修改時,應重新進行設計。 三、氣體滅火系統 1、氣體滅火系統投入使用時,應具備下列文件,并應有電子備份檔案,永久儲存。 (1)系統及其主要組件的使用、維護說明書。 (2)系統工作流程圖和操作規程。 (3)系統維護檢查記錄表。 (4)值班員守則和運行日志。 2、氣體滅火系統應由經過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的專人負責定期檢查和維護。 3、應按檢查類別規定對氣體滅火系統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處理。 4、與氣體滅火系統配套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維護管理應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16-2007)執行。 5、每日應對低壓二氧化碳儲存裝置的運行情況、儲存裝置間的設備狀態進行檢查并記錄。 6、每月檢查應符合下列要求。 (1)低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儲存裝置的液位計檢查,滅火劑損失10%時應及時補充。 (2)高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七氟丙烷管網滅火系統及IG541滅火系統等系統的檢查內容及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a. 滅火劑儲存容器及容器閥、單向閥、連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裝置、選擇閥、閥驅動裝置、噴嘴、信號反饋裝置、檢漏裝置、減壓裝置等全部系統組件應無碰撞變形及其他機械性損傷,表面應無銹蝕,保護涂層應完好,銘牌和保護對象標志牌應清晰,手動操作裝置的防護罩、鉛封和安全標志應完整。 b. 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儲存容器內的壓力,不得小于設計儲存壓力的90%。 c. 預制滅火系統的設備狀態和運行狀況應正常。 7、每季度應對氣體滅火系統進行1次全面檢查,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可燃物的種類、分布情況,防護區的開口情況,應符合設計規定。 (2)儲存裝置間的設備、滅火劑輸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應無松動。 (3)連接管應無變形、裂紋及老化。必要時,送法定質量檢驗機構進行檢測或更換。 (4)各噴嘴孔口應無堵塞。 (5)對高壓二氧化碳儲存容器逐個進行稱重檢查,滅火劑凈重不得小于設計儲存量的90%。 (6)滅火劑輸送管道有損傷與堵塞現象時,應進行嚴密性試驗和吹掃。 8、每年應按對每個防護區進行1次模擬啟動試驗,并進行1次模擬噴氣試驗。 9、低壓二氧化碳滅火劑儲存容器的維護管理應按國家現行《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執行;鋼瓶的維護管理應按國家現行《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執行。滅火劑輸送管道耐壓試驗周期應按《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的規定執行。 4、泡沫滅火系統 (1)一般規定 ① 泡沫滅火系統驗收合格方可投入運行。 ② 泡沫滅火系統投入運行前,應符合下列規定。 a. 建設單位應配齊經過專門培訓,并通過考試合格的人員負責系統的維護、管理、操作和定期檢查。 b. 已建立泡沫滅火系統的技術檔案,并應具備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泡沫滅火系統施工過程檢查記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泡沫滅火系統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泡沫滅火系統驗收記錄、相關文件、記錄、資料清單等文件資料和第③條中的資料。 ③ 泡沫滅火系統投入運行時,維護、管理應具備下列資料。 a. 系統組件的安裝使用說明書。 b. 操作規程和系統流程圖。 c. 值班員職責。 d. 泡沫滅火系統維護管理記錄。 ④ 對檢查和試驗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解決,對損壞或不合格者應立即更換,并應復原系統。 (2)系統的定期檢查和試驗 ① 每周應對消防泵和備用動力進行一次啟動試驗,并應進行記錄。 ② 每月應對系統進行檢查,并應進行記錄,檢查內容及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a. 對低、中、高倍數泡沫產生器,泡沫噴頭,固定式泡沫炮,泡沫比例混合器(裝置),泡沫液儲罐進行外觀檢查,應完好無損。 b. 對固定式泡沫炮的回轉機構、仰俯機構或電動操作機構進行檢查,性能應達到標準的要求。 c. 泡沫消火栓和閥門的開啟與關閉應自如,不應銹蝕。 d. 壓力表、管道過濾器、金屬軟管、管道及管件不應有損傷。 e. 對遙控功能或自動控制設施及操縱機構進行檢查,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f. 對儲罐上的低、中倍數泡沫混合液立管應清除銹渣。 g. 動力源和電氣設備工作狀況應良好。 h. 水源及水位指示裝置應正常。 ③ 每半年除儲罐上泡沫混合液立管和液下噴射防火堤內泡沫管道及高倍數泡沫產生器進口端控制閥后的管道外,其余管道應全部沖洗,清除銹渣,并應進行記錄。 ④每兩年應對系統進行檢查和試驗,并應進行記錄;檢查和試驗的內容及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a. 對于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中的液上、液下及半液下噴射、泡沫噴淋、固定式泡沫炮和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進行噴泡沫試驗,并對系統所有組件、設施、管道及管件進行全面檢查。 b. 對于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可在防護區內進行噴泡沫試驗,并對系統所有組件、設施、管道及管件進行全面檢查。 c. 系統檢查和試驗完畢,應對泡沫液泵或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液管道、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泡沫比例混合器(裝置)、泡沫消火栓、管道過濾器或噴過泡沫的泡沫產生裝置等用清水沖洗后放空,復原系統。 5、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 (1)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應有管理、檢查檢測、維護保養的操作規程;并應保證系統處于準工作狀態。維護管理應按表5-12的要求進行。 (2)維護管理人員應掌握和熟悉消防給水系統的原理、性能和操作規程。 (3)水源的維護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 每季度應監測市政給水管網的壓力和供水能力。 ② 每年應對天然河湖等地表水消防水源的常水位、枯水位、洪水位,以及枯水位流量或蓄水量等進行一次檢測 以上是昌平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聯系方式的詳細信息,如果您對昌平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聯系方式的價格、廠家、型號、圖片有任何疑問,請聯系我們獲取昌平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聯系方式的最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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