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記者從國家發(fā)改委辦公廳獲悉,為落實《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國家發(fā)改委將組織開展2017年度氫氟碳化物處置核查工作,并據此會同有關部門安排2017年度三氟甲烷(HFC-23)銷毀裝置的運行經費補貼。
據了解,HFC-23是氟制冷劑HCFC-22的副產品,具有較高的溫室效應潛能值,根據相關溫室氣體排放規(guī)定和清潔發(fā)展機制(CDM)倡議,HFC-23必須被有效處置。國家發(fā)改委文件要求,需申請補貼的山東東岳化工有限公司、江蘇梅蘭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衢化氟化學有限公司等15家HCFC-22生產企業(yè),要在3月29日前將企業(yè)2017年度HFC-23處置情況(包括監(jiān)測報告)和2018年的處置計劃上報給當地省級發(fā)改委,并由第三方核查機構進行現場核查。省級發(fā)改委匯總并核實后于4月16日前提交相關報告。
文件對企業(yè)HFC-23排放監(jiān)測方法作出了調整,調整前為:每一條HCFC-22生產線尾氣出口處都需要加裝兩塊串聯的流量計,并取其中計量值較大的數據,用來監(jiān)測 HFC-23的產生量。調整后為:每一條 HCFC-22生產線尾氣出口處需要加裝一塊 HFC-23流量計,用來監(jiān)測HFC-23的產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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